瑞士的一部商标法颁布于1890年9月26日,1993年4月1日该商标法经瑞士议会批准修订。1995年5月该法经再次修订,并于1995年7月1日正式实施至今。瑞士新商标法较之原法有很多重要的改动,主要有:注册保护期限由原来的20年改为10年;增加了商标注册公告后的异议程序;商标权利的认定由原来使用在先,改成注册在先;以及接受服务商标注册等。 一、瑞士商标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资格: 瑞士法律规定,仟何希望在商业活动中使其商品或服务区别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的人均可以向瑞士**局提出申请注册商标。联邦法律还规定,在瑞士没有营业所的申请人只有在其设有营业所的国家接受瑞士的商标或服务商标并且予以和其本国的商标相同的待遇时才依法在瑞士申请商标保护。 二、瑞士商标注册所需资料 1、申请人的中英文名称和地址,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fuyin件加盖公章1 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shenfen证明文件1份; 2、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服务名称;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签署。 三、瑞士商标注册流程 1、形式审查 申请递交后瑞士**局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大概需要2-3周) 2、实质审查 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等。对于不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审查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接到该驳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内可提交复审,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申请日和申请号均不予保留。 3、公告和异议 商标通过审查后,申请人会被告知商标申请已接纳并刊登在商标公告上。任何人都可以在 3个月的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并陈述理由及提交相关证据。 4、注册 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的商标,或经公告没有异议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注册证。整个顺利的申请过程( 如果没有驳回、异议等情况出现) 大概需要4-6个月。 四、瑞士商标有效期 从申请日起算10 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注册有效期满前6个月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有效期为10年。